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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综合执法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 2020-12-24 11:38:36

来源:保山日报网-保山日报   

   2020年以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责职能,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农资专项整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各项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UUU保山日报网

  完善和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制定了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农(兽)药”百日行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利剑”行动、重大节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过程有监督、事后有总结。重点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执法机制的协调理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群众参与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UUU保山日报网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和重大节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指导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对2367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经营台账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残留农药、兽药、超保质期等农业投入品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处理。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开展“元旦、春节”“春耕备耕”“国庆、中秋”农资打假等重要节点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总要求,切实保障公众消费安全,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线率达100%。UUU保山日报网

  一年来,累计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执法人员98人次、监督检查农资经营网点986家;检查蔬菜(合作社)仓储企业37家;张贴宣传展板4块、发放各种宣传单30000余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4次;查处违法案件17起,处以罚款112200元;没收违法所得7882元。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27%,废弃物回收率80.8%,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洪 专UUU保山日报网

责编:刘自明UUU保山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