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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司法服务助民族团结 守公平正义促和谐发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施甸县人民法院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21-10-20 09:28:03

来源:保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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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法官入户法治宣传

  施甸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63年2月,有8个内设机构、4个派出人民法庭。现有干警6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0人,占16.39%。施甸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传承弘扬善洲精神,立足审判职能职责,以规范执法办案、维护公平正义为载体,综合运用“四抓四促”工作法,不断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构筑公平正义法治屏障。fff保山日报网

  抓体系建设,促创建工作责任落实。施甸县人民法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创建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创建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启动会、推进会,层层压实创建工作责任。把杨善洲老书记“火塘支部”的精髓复制到院机关,建成党建成果展览、红色文化传承、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文化宣传、图书资料学习等5个多功能教育室。在院机关停车场和法庭审判区域,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等内容建成300米文化长廊,形成以党的全面领导为主线,兼具地方民族特色的“红色阵地”,常态化组织干警学习,接待县内外各级干部参观学习1200余人次,为创建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以及工作动态;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每天循环播放创建工作宣传标语、海报、视频;安装永久性宣传标语,布设创建文化墙,设置创建示范岗,开设少数民族专享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营造出民族团结人人有责、创建工作人人参与、团结进步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fff保山日报网

  抓典型示范,促创建队伍素质提升。施甸县人民法院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六个一读书会等形式,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系列平台,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演讲比赛、诵读经典、传唱红歌、知识测试等活动,促使干警精准理解和把握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着眼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审理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和选拔。近年来,先后招录选调改善队伍建设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10人。其中:彝族3人,布朗族4人,回族2人,藏族1人。每年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双语法官进党校、到高校进行培训,组织少数民族法官参加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比、书记员技能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为适应庭审翻译需要,积极招录了2名缅甸语专业的干警。10名少数民族干警中,提拔为副院长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5人,四级警长1人;遴选为一级法官3人。先后选树由旺法庭庭长戴娜娜家为保山市最美家庭、姚关法庭老庭长阿炳成为云南省优秀少数民族法官。阿炳成的先进事迹——布朗法官的人生守望在清风云南刊载。积极选树回族法官戴娜娜为英模,先后在保山市法院系统、施甸县政法系统和本院作英模事迹报告,通过选树先进典型,激励全院干警担当作为。fff保山日报网

  抓依法办案,促各族群众权益保障。施甸县人民法院将执法办案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案件,把法律适用和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促使当事人化解矛盾;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件,保障各民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在庭审过程中积极发挥双语法官的作用,还主动为不懂汉语或者不熟悉汉语的当事人提供翻译;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平台,有效发挥查询、冻结、拍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涉案少数民族申请人权益。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4828件,综合结案率排名全市第1、全省第5,为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围绕“六清”行动任务目标,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恶案件5件25人,注重“打财断血”和“黑财清底”,推动行业领域的长效常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战。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理,2020年以来共审理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13件22人,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护各民族群众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fff保山日报网

  抓多元解纷,促社会治理效能提高。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贯穿于“一站式”多元解纷诉源治理工作,妥善化解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各类矛盾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双语便民服务绿色窗口,开设了老年人和少数民族绿色诉讼服务通道,优先为特殊人群提供立案、调解、缴退费等服务;设立了紧急医疗救助站,保障来院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选任人民陪审员时注重选任优秀的少数民族群众3名,邀请参与审理案件,并通过他们向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法律,同时,以网格区+“少数民族地区法治宣传月”的方式,指定各业务庭室到责任区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0000余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靠党的领导和司法职能前移,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和诉调对接机制,推动矛盾化解从终端裁决向源头防控延伸,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搭台、共同治理”的本土化枫桥经验——“施甸模式”。总结出《1+N+Nn赋能多元解纷 助力诉源治理升级跃迁》典型案例,成功入围全国第六届社会治理博鳌论坛暨法治影响中国典范案例,由此,施甸县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典范县,施甸法院荣获2020全国社会治理创新优秀组织奖。注重组建调解速裁团队以及邀请少数民族特邀调解员对矛盾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尊重当事人自主选择,以“书面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方式,保障调解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通过非诉方式降低诉讼案件,减少人民群众诉累,降低解纷成本,提高矛盾纠纷解决质量效率。2021年上半年,分调裁审案件占比114.31%,诉前调解577件,占比92.62%;调解成功537件,占比93.55%;办理司法确认案件640件,让人民群众不花一分钱就能快速化解纠纷,为人民群众节省诉讼费30余万元,节约时间80%以上;诉服指标2.0+指标得分37.5分,排名全省第二、全市第一。fff保山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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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自明fff保山日报网